職業能力傾向(自評)測驗
指導語:普通能力傾向成套測驗(general aptitude test battery ,簡稱GATB),最初是美國勞工部隊從1934年利用了10多年時間研究制定的。它是對許多職業群同時檢查各自的不適合者的一種成套測驗。由于這套測驗在許多國家被廣泛使用,因而倍受推崇。后來,日本勞動省將GATB進行了日本版的標準化,制定成《一般職業適應性檢查》(1969年訂版)。這套測驗主要是實現對許多職業領域中工作所必需的幾種能力傾向的測定。它由15種測驗項目構成,其中11種是紙筆測驗,其余4種是操作測驗,兩種測驗可以測定9種能力傾向。 這9種能力傾向對完成各種職業的工作都是必要的。即: G-智能。指一般的學習能力。對測驗說明、指導語和諸原理和理解能力、推理判斷的能力、迅速適應新環境的能力。 V-言語能力。指理解言語的意義及與它關聯的概念,并有效地掌握它的能力。對言語相互關系及文章和句子意義的理解能力。也包括表達信息和自己想法的能力。 N-數理能力。指在正確快速進行計算的同時,能進行推理,解決應用問題的能力。 Q-書寫知覺。指對詞、印刷物、各種票類之細微部分正確知覺的能力。能直觀地比較辨別詞和數字,發現有錯誤或校正的能力。 S-空間判斷能力。指對立體圖形以及平面圖形與立體圖形之間關系的理解、判斷能力。 P-形狀知覺。指對實物或圖解之細微部分正確知覺和能力。根據視覺能夠對圖形的形狀和陰影部分的細微差異進行比較辨別的能力。 K-運動協調。指正確而迅速地使眼和手相協調,并迅速完成操作的能力。要求手能跟隨著眼能看到的東西正確而迅速地作出反應動作,并進行準確控制的能力。 F-手指靈巧度。指快速而正確地活動手指,用手指很準確地操作細小東西的能力。 M-手腕靈巧度。指隨心所欲地、靈巧地活動手及手腕的能力。如拿著、放置、調換、翻轉物體時手的精巧運動和腕的自由運動能力。 以上9種能力中的每一種能力,都要通過一種實踐性測驗獲得。本測驗為自評量表。 這種能力傾向測驗,可以說是從個人在完成各種職業所必要的能力中,提煉出各種職業對個人所要求的最有特征的2-3種,其中紙筆測驗可集體進行。記分采用標準分數,各能力因素的原始分數轉換為標準分數后便可繪制個人能力傾向剖析圖,并與職業能力傾向類型相對照,被試者就可以從測驗結果中知道能夠充分發揮個人能力特性的職業活動領域。 下面開始測驗,測驗的目的是為了了解自己更能勝任的職業,請真實作答。 |